大家好,我是朱軍律師,歡迎收看《審判路上》。是的,是喜劇演員JIM程建抄襲的。在去節目的路上,我希望能時不時地用這個方式跟大家分享一些法庭訴訟的情況。今天我們去的是台北地方法院,是院長。
精選內容
台北地方法院路程
台北地方法院、台北地方法院、台北地方檢察高等法院、民事刑事法院、最高法院行政法院、國家裁判法院也設在該地區。旁邊就是蘇州大學,又稱我的母校。我已經很久沒有回台北地方法院了。事實上,去醫院最方便的方式就是搭乘捷運。有一些律師可以騎Ubike。
我也想效法這一點,成為一個非常新潮的律師。我想節約能源,減少碳排放。我也想騎 Ubike 去法庭,因為我很少這樣做。所以我有點困惑我到底該做行人還是汽車。我知道我不應該在人行道上騎行,所以我就在車道上騎行。所有的車都在你旁邊亂跑,一輛摩托車突然衝進了我的身邊。他從我的左邊出發,然後右轉。我不明白為什麼他不能從右邊右轉。我的右側很寬,所以他必須切入我的左側,然後向右轉。
我真的差點撞到他了。我罵他:「你這個白痴,你不會騎腳踏車嗎?我為什麼罵得那麼順利,那麼大膽?因為我真的習慣了開車,我想罵他就罵他。」車。我只是想在上法庭之前這麼說。「我先被打死。我不敢騎Ubike去法院,因為我真的有路怒症。我們去了小南門,我給你看地圖,台北地方法院高等法院也在這裡。”
民事法院也在這裡。刑事法庭也在這裡。
法官情況
最高行政法院司法法院就在這裡。宮廷一級劇場。今天我要跟大家講的這個案例,是我認為最近應該透過立法修改來改變和調整的問題。這是一系列損害名譽的誹謗、公開侮辱等。我們的委託人向人們講述了上次開庭的情況。
當時法官就問我們律師,你們有沒有看最近的新聞,了解最近的一些著名的誹謗案件,例如大雅、ME TOO系列案件。他們被發現意味著他們主觀上沒有誹謗的意圖。那位法官另外,還有人說,因為我們的當事人在公司擔任的是一個比較服務性的職位,所以法官覺得,如果你擔任這個職位是為公眾、為人民服務的,就必須有接受質詢的氣度。但說實話,他不只是關乎我們。他也為被告著想。他告訴被告,你提出的一切似乎都沒有根據。那你在胡說八道嗎?當然,被告有一定的道理,而且一直這麼說。
公眾服務的身分
事實是有點自命不凡,所以我覺得評審們是給對方五十塊。我們的客戶之所以要起訴這個被告並做出這些事情,是因為公司之間的政治鬥爭。這對他來說已經不是第一次了。他經常只是為了扳倒他,利用這些捏造的事實到處散播謠言,我的委託人認為我的名譽並不重要。僅僅因為我為公眾服務,我的聲譽在公眾眼中並不重要。
服務性的職位
是不是重要?故事大概是這樣的。因為我和我的客戶有約,我可能要先去法院,因為我稍後要進去見我的客戶,所以我不會把這部分拍下來給大家看。我只祝我審判順利。我想帶你回到我的母校。東吳大學被稱為美食沙漠。但我覺得附近沒有好吃的排骨飯館。這叫什麼?我有點忘記了法官另外,還有人說,因為我們的當事人在公司擔任的是一個比較服務性的職位,所以法官覺得,如果你擔任這個職位是為公眾、為人民服。
我只需要去台北車站看看學校的伙食就可以了。看看他們是否取得了任何進展。我有一兩年沒回來了。這棟大樓很漂亮。這是商學院。東吳商學院的女孩都很漂亮。我們快步走過了灣灣。